咱们都是广电网络电视的忠实顾客,从未装置不合法设备,每年按规则交纳费用。但在每晚看电视时,屏幕下方总是不断出现翻滚字幕广告,乃至还在屏幕右上角一向固定广告,极度影响看节目的完整性,严重破坏看节目的心境! 我每年都按规则交纳有线电视观看费用,为什么还要在屏幕上插播广告?广告的内容都是寿光本地广告,莫非寿光电视台便是这样对待顾客的? 国家播送电影电视总局公布的《播送电视广告播映办理暂行办法》 第二十一条 规则“发射台、转播台(包含差转台、收转台)、有线播送电视传输网络安排在转播和传输播送电视节目时,应当确保被转播和传输节目的完整性。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播自行安排的广告,不得恣意切换原广告或以游动字幕、叠加字幕等方式搅扰节目的完整性。” 国家广电总局明确规则,此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,为什么咱们寿光还要自以为是,莫非做广告挣钱真比服务大众重要?何况咱们都现已交纳费用。咱们党正在进行大众路线教育,请有关领导加以重视,保护广阔寿光市民的合法权益!